育儿假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反正我是第一次听说,今天翻看手机时无意看到的,看着还有根有据的,不知道真假,分享给大家一起看看。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决定,按照第十三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代拟稿):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伤残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医学上认为不宜再生育的除外。夫妻生育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各30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听说育儿假和产假及陪产假不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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