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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排查通知

来源:头条 浏览:0 2022-12-04 15:22:01

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中风险区域划分,有效落实风险区域防控措施,把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0《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0《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00790005

一.科学划定风险区域

崇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排查通知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实现常态化精准防治与疫情应急有机结合、快速转化。 一旦发生本土疫情,应尽快将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准确划分为高风险区、低风险区两类风险区,统筹各方力量,实施分类管理措施,根据疫情情况及时动态更新风险等级和管理措施,主动对外发布疫情处置过程中,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究认为不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可不划定风险区; 未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无需划定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域。

1 .划分标准。 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高的工作地、活动地等区域确定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宇为单位划定。 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当扩大高风险地区划定范围。 风险区域的范围可以根据流调查的判定结果动态调整。

2 .防控措施。 实施封锁措施,在此期间“不出门,也不上门”。 封锁期间发现新感染者的,可以由当地联防联控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并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延长全部或部分封锁控制区的时间。

3 .解除标准。 高危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内所有人核酸筛查完成阴性,降至低危区。 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应当及时解封。

(二)低风险区。

高危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在离开所在城市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所有高危区解除后,全县(市、区、旗)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风险区划定主要考虑因素。

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的划定,由地市级抗疫指挥部门组织专家组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大小划定,由省级联防协作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在前指挥,给予专业指导支持。 具体而言,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条件、居住环境、居住地周边自然屏障(如道路、河流、山川等)。

2 .相关区域内人员防护情况、人群聚集情况、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与他人接触的频率。

3 .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工作、活动的时间、范围及相关场所密闭性、通气情况。

4 .发现疫情后开始调查的时间间隔长短等。

(四)出现下列情况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评估:

1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除集中隔离点外无传播风险。

2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3 .高风险岗位员工在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确凿的就诊案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非闭环人员传播风险。

4 .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者,调查评估无感染风险。

5 .核酸检测Ct值35且既往被认为感染的入境者。

二、明确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

高风险地区、低风险地区的防控工作由地市级疫情指挥部门统一指挥。 高危区所在社区设立社区防控办公室,一般设有综合协调组、健康监测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转运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组,街道(乡镇)、安全保卫组统筹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以及集团组织、集团各工作组的职责是:

(一)综合协调小组。 主要协助社区防控办公室负责同志的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信息收集报告和发布、人员配备配合调查、核酸检测组织等工作。

(二)健康监测组。 主要负责居民健康监测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三)医疗保障组。 主要提供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等工作,协助做好外出就医转运工作。

(四)消毒组。 主要负责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消毒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五)运输集团。 主要负责核酸检测阳性者、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者、密切接触者及就医者的转运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主要负责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垃圾分类清运等工作。

(七)安全防护组。 主要负责区域内巡逻、卡口封闭管理、协管员上门检查协助、核酸检测组织等工作。

三.分类实施社区防控措施

(一)高风险区域。

1 .区域关闭。 24小时安排巡逻,可设置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严格外出。 对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应与社区防控办公室协调安排,实行专人专车,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闭环管理。

高危区位于城乡接合部或农村的,卫生条件不足、管理难度大、存在高传播风险的,可以将区域内居民运输至集中隔离场所(确有需要的,每户最多可滞留1人)。 在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宣传引导。 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音箱、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控制信息及相关时间表。 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 密切关注居民诉求,及时应对,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3 .人员接触队伍。 通过挨家挨户走访、搭建微信群、查看水表信息等方式,尽快摸清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了解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者、血透患者、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 及时掌握应转运非转运隔离人员情况,实行专人专管、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转运前足不出户、上门采样、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4 .健康监测。 对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每天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询问,了解所有人群使用解热、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的情况,填写“十大症状”健康监测登记表。 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健康监测组及时报告并安排回访核酸检测。

5 .核酸检测。 在封堵实施前3天连续进行3次检查,第1天和第3天完成2次全员核酸检测,第2天进行1次抗原检查。 之后的检查频率可以根据检查结果决定; 在解除管制前24小时内,必须完成一次区域内所有人的核酸检测。 开展核酸检测时,合理设置采样点,经专家评估后启用; 科学确定方向,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制、路线固定,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对发现阳性感染者的大楼、医院内住院可先行抗原检测,转阴后有序进行核酸检测。 对未转运的风险人群、抗原检测阳性、核酸混合管阳性的复核对象、行动不便的患者、老年人等特殊人员,应当进行上门采样,实施单票检测。

6 .人员运输。 确定高危区域内人员密切接触者的,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 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移送定点医疗机构。 有关人员在运输前应当场加强管控,运输过程中应加强运输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7 .环境消毒和监测。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对曼谷等重点区域与电梯按钮、楼梯扶手、机组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消毒。 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评价消毒效果。 加强消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评价。

8 .垃圾分类清理。 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垃圾临时收集点。 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垃圾处理。 其他垃圾按“其他相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按“先消毒、双袋”要求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9 .生活物资和医疗保障。 调配力量,明确专案组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购房支持、居家配送等工作。 当地抗疫指挥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担保公司、大型商社加强社区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 指定专科医疗机构为高风险社区居民提供就医服务,推动建立社区与专科医疗机构对接机制,方便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行为障碍者、血液透析患者、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等就医。

10 .心理援助和社会工作服务。 告知高风险区域内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负面情绪,预防和减轻疫情心理贫困,防范心理压力导致的极端事件。 高风险区内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转介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二)低风险区。

1 .加强社会方面的管制。 区域内各类人员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聚集、密集,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严格执行进入室内公共场所的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措施。

2 .人员协助管制。 收到高危区域人员协助调查信息后,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协助做好人员管理、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等工作; 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3 .交通管制。 提倡低风险区域内人员无需离开该区域,跨市出行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和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运输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执行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通行畅通。 加强火车站、机场、公路、水路等进出区交通关口管理,做好验温、勘验、验票等工作。

4 .核酸检测。 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承担者协同管理情况,科学确定低风险区域内进行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等。 进行核酸检测时,就近设置采样点,由专家评估启用; 加强现场组织管理,有序开展,避免聚集,促进个人防护。

5 .健康教育。 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维护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肉酸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积极到医疗机构就诊。 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引导,做到居民主动配合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高、低风险区域划定及管控措施见附表。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完善工作体系。

建立“三级包保”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实行县(市、区)干部包街(乡镇)、乡镇(街道)干部包社区)村)、行政村)干部包户。 建立“五包一”制度,细化责任分工,街道(乡镇)干部、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人员、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落实社区防控措施,开展宣教、排查、管控、监督、关爱建立多部门沟通会商机制,加强社区与健康管理、疾控、公安等联防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形成抗疫合力。 医院和疾控机构应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支持社区人员控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人员转运、清洁消毒等工作。

(二)合理安排人员。

各县(市、区)街(乡镇)和社区(村)应当根据当地社区规模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足额配备防控人员和医疗救治物资。 县(市、区)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应当统一配备高危区防控工作人员,高危区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不低于居民人数十分之一的比例配备,省)市有关单位干部可以下沉到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三)做好演练。

加强人员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技能,明确工作要求,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该程序印发后,各地要加强演练,及时完善工作机制,掌握不同风险区域的防控措施和要求。

(四)加强人员管理。

工作人员应根据暴露风险规范进行相应级别的防护,完成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才能上岗。 高风险地区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实行全过程封闭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一定频率的核酸检测,下班后5天居家健康监测。

(五)加强生活物资保障。

县(市、区)以上疫情指挥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建立区域物资联保协作机制,由发展改革、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牵头,负责物资统一、采购、采购、运输等保障工作,发挥相关企业自下而上的保障作用,严格执法要做好与社区防控办公室的对接,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全力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

(六)积极打造“无疫小区”。

坚持科学精准要求,高标准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对未发生疫情、符合解除标准的,动态调整及时响应防控措施,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和参与防控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干部群众抗疫信心,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时有序

(七)做好监督检查。

各地要加强对社区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组织监督领导小组,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定期通报检查和整改情况。 对发生疫情的县(市、区),可以采取在有关重点区域驻点等方式,督促当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附表

资料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编辑:杨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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