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能单位保管?离职就要付违约金?真的吗?

劳动合同能不能只由单位来保管?主动离职就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订立的这些误区,你碰到过吗?——

合同只能单位保管?离职就要付违约金?真的吗?

1
– 问答时间 –
小李最近被本市一家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企业录用为储备人才,双方虽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合同中明确第一年属于技术培训阶段,不直接参与研发,小李只能享受试用期的各项待遇。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
分析:不正确。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该企业应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培训期限,不能以技术培训为由随意延长试用期。

2
– 问答时间 –
阿伟被本市一家外企录用,人事主管告诉阿伟总公司有规定每个职工合同上的薪资报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密,因此每份劳动合同只能由单位保管。请问单位是否可以这么做?
分析:不可以。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单位若未按规定提供劳动者一份合同文本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3
– 问答时间 –

小王最近被一家公司录用,公司提出在劳动合同上补充一条主动离职的违约条款,并且告诉小王只要他主动离开公司就得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请问: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

分析:不正确。只有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或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设置违约金条款。

转自:衢州人社
一审:徐雯翠

二审:夏栋庆

三审:郑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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